各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闽教规〔2023〕6号)精神,福建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一般项目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优先支持聚焦我省重点产业创新需求、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项目;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我省教育系统在职中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并具有独立开展、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项目申请人可以为个人或团队,团队总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请人同期限报1项。已主持、正在主持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或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尚处于失信执行期的,不得申请教育科研项目。
(三)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申报条件。
三、立项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评审、限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对于一般项目,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对于重点项目,择优立项,未入选重点项目、符合一般项目立项条件的立为一般项目。
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台湾教师申请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名额单列,不占推荐指标。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材料:《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含电子稿),《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含电子稿)。
2.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
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本次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附件:
1.2025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汇总表.doc
韦德1946·(中国)集团研究与发展处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