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5〕23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社办〔2025〕1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6年毕业年度内的以下毕业生可自愿申请: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4.特困人员毕业生;
5.残疾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在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含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例如“专升本”毕业生如在专科阶段已享受此项补贴的,则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贴标准和拨付方式
1.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2.拨付方式:按属地管理原则,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院校所在地设区市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申报程序
1.毕业生个人申请(11月5日8:00至11月19日17:00)
申报方式:登录“福建省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一次性求职补贴”(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申请,“福建省就业网”将通过大数据校验自动对比申请资格(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学校进行学历审核后即可完成。
如系统校验不通过,申请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按要求另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提请第二轮申请,由学校和人社部门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亦可同等享受补贴。第二轮申请预计在2026年4-6月进行,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2.学校审核
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于11月28日前将审核结果通过系统报送泉州市人社局。对系统校验不通过和新增符合条件人员,将在2026年4-6月第二轮进行申请审核。
3.学校公示
学校将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本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泉州市人社局。
4.资金拨付
泉州市人社局于2025年12月-2026年2月期间,通过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到申请人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关系毕业生切身权益,各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扎实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宣传、组织、申报、审核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毕业生应知尽知,并加强申请指导,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或重复申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联系电话:0595-22099041 联系人:辛老师
韦德1946·(中国)集团
2025年11月3日


